原標題:十堰離婚數據大調查!今年有對新人結婚10天便離婚
2021年1月1日起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將正式施行,我國離婚程序也將增加30天冷靜期。從初入視野,到寫入法律,到落地實施,“離婚冷靜期”引發社會熱議。
十堰離婚率攀升、離婚人群逐漸年輕化
今年4月初,一對年輕的情侶來到張灣區民政局登記結婚,而新婚生活不滿一個月,雙方便再次來到窗口辦理離婚業務。
盡管民政局工作人員和當事人家屬不斷勸導,但女方態強硬,兩人終究不歡而散。但在今年5月20號,兩人再次現身婚姻登記處辦理復婚。不到兩個月的時間,這對新人經歷了結婚、離婚、復婚。
在張灣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,記者了解到,像這樣閃婚閃離的案例不占少數,大多是90后年輕群體。目前,張灣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每天約有15對辦理婚姻業務的夫妻,8對以上是辦理離婚業務的,其中今年一對新人才維持了10天婚姻,便來辦理離婚手續?;橐龅怯浱幑ぷ魅藛T告訴記者,結婚后1至5年是離婚的高發期,尤其在女方孕期以及孩子3歲內特別容易發生。
十堰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后臺數據顯示,去年全市有9125對夫妻走出婚姻“圍城”。工作人員介紹,這個數據不包括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部分。這樣算來,平均每天至少有25對夫妻分道揚鑣。從2017年到2019年,分別有8071對、8636對、9125對夫妻離婚,離婚率逐年上升;從婚姻維持時間的長短來看,去年十堰離婚夫妻中,婚齡6至9年的為2210對,10至15年的為1866對,16至25年的1493對,35歲以下的離婚占比達45%,最小年齡分別為22歲、21歲。
專家解讀離婚冷靜期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,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,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限。調整前,在夫妻雙方證件齊全、雙方協議沒有爭議的情況下,半個小時就能領離婚證,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、受理、冷靜期、審查、登記五個程序。
律師姜榮介紹,婚姻冷靜期就是指夫妻離婚登記手續辦理前,給足夫妻雙方冷靜時間,然后再決定是否繼續離婚,冷靜期一般為30天內,任何一方只要覺得不愿意離婚,就可以撤回申請,協議離婚就無法完成了。
律師解答
關于離婚冷靜期時間是否過長的問題
問題一:過不下去了才想離婚,結果還要再等30天?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增加了離婚難度,也是對離婚自由的一種干預。
專業人士認為,30天離婚冷靜期,只是在程序上讓協議離婚的時間長了一些,30天之后,如果仍想離是個人自由選擇。調整的目的只是想給輕率離婚的夫妻一個挽回婚姻的機會。
實際上,離婚冷靜期在我國乃至全世界來講都不是新鮮事物,1994年到2003年,離婚需要一個月的審批時間,從2003年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》頒布以后,才能當天辦理離婚業務。在全世界范圍來看,離婚從來都不容易。比如美國離婚的考慮期是9個月、英國是6個月、韓國是3個月,在英國,如果有未成年的孩子,離婚考慮期限需要一年半。
關于離婚冷靜期內發生家暴的問題
問題二:要離婚的夫妻本來就存在矛盾,在增加的30天里,有可能會激化情緒,萬一發生家暴怎么辦?
姜榮律師表示,冷靜期內發生家庭暴力,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,保障人身安全;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通過訴訟方式離婚。如果冷靜期內發生家暴,應該盡快切換離婚路徑,轉至訴訟離婚,同時注意保存家暴的證據。受害人一方要及時報警、驗傷、保存人證物證等。
目前我國離婚方式分為兩種,一種是在法院訴訟離婚,另一種就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協議離婚,離婚冷靜期主要針對后者。
關于保護夫妻共有財產的問題
問題三:離婚冷靜期期間,夫妻一方突然轉移財產怎么辦?
律師表示,準備離婚的夫妻雙方已經就共同財產的分配達成書面協議,冷靜期內一方突然轉移財產未必能達到目的。而且,一旦一方采取轉移、揮霍財產的行為,另一方完全可以提起離婚訴訟。
對于離婚冷靜期內雙方財產狀態已經基本固定的情形,法院可以要求轉移、揮霍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返還,并且依據民法典規定處理,如果一方在冷靜期內揮霍、轉移或毀損夫妻共同財產,離婚時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財產。
對于已經決定要離婚的夫妻來說,30天的冷靜期該做什么?
律師姜榮表示,30天里充分考慮婚姻是否還要真正的存續下去,是否已經到達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、沒有必要再進行下去的程度。
在冷靜期實踐中,要切實提升夫妻雙方對婚姻的責任感,減少將婚姻視為兒戲情況的出現,同時不能使其成為惡意拖延離婚、互相侵害權益的工具。
目前,我市各區婚姻登記處也設立了婚姻調解室,為當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情感輔導、心理疏導、危機處理等服務,積極維護了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。(來源:十堰廣電 記者 翁紅 黃姍姍)